7月22日,笔者从武平县公安局获悉,武平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调解员刘桃玉被评为“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据了解,武平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09年9月在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式挂牌成立,现有专职调解员3人。近年来,武平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提升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调解机制,走出了一条“行政、司法、民众”三赢的交通事故调解新路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至2018年12月,武平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案件991件,涉案金额3026万元。(通讯员 张春波 潘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