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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会“好声音”丨漳州市政协委员曾文婷:关于提升漳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5-26 22:47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闽南网1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惠容)近年来,随着升学、择校的竞争加剧,家长培育孩子的焦虑情绪加剧,孩子间全面素质发展的“内卷”日益加重,家长对校外教育培训需求不断升温,各种校外培训的类目日益增多,面向幼儿及中小学学生开设的各种校外培训机构大量产生。2018年,漳州市出台了《漳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市范围内也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漳州市政协委员曾文婷认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是校外培训机构首要目的是盈利,仍然存在着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培训机构的教师学历高低不一,有的机构存在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且知识水平未能达到相应的专业要求,辅导学生存在问题,易给孩子培养不良学习习惯;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自己组织课外培训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让广大家长对课堂教学质量产生担忧。

      另一方面,校外培训机构不注重对教师师德的引导和监督,不注重学生的道德教育和人格教育。部分培训机构人员没有正规的师范教育经历,不懂教育学、心理学,不能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可能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埋下隐患;同时,午托、晚托等“小饭桌”从业人员学历普遍偏低,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为此,曾文婷建议: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他们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能够做到依法、依规办教育。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应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使其具备良好的心理学、教育学知识,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并且建议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专业知识能力水平,设置明确的细化标准,对某一阶段学生的培训老师设置明确的学历、专业要求,教师学历应尽可能为全日制教育学历,并且教授本专业课程。对于知识水平达到要求,但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应要求其限期达到相应的学历水平。

      与此同时,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职业素养教育,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定期组织集体学习,提升老师们“为人师表”的道德素养。

      此外,要规范午托、晚托等“小饭桌”教育。虽然“小饭桌”主要提供饮食服务,但从业人员的言行会对孩子产生耳濡目染的影响,因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做好对他们的监督与教育。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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