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赵玉)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近日,该局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自2024年4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考试对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和管理、保障措施六个部分,适用于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
《实施意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优化:
首先,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在保持各科目分值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计分,满分20分(物理、化学各10分),中考总分由610分调整至630分。
其次,调整部分科目考查方式。体育与健康科目增加过程性评价;道德与法治科目实行开卷笔试,历史、道德与法治由合卷考试调整为按科目分场次考试;信息科技、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各区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考试,考生均须参加上述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待合格”呈现。
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3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物理化学(120分)、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50分)、理化实验操作(20分,其中物理实验10分、化学实验10分)、体育与健康(50分),上述科目成绩必须计入总成绩;地理生物学(100分,含生物实验操作5分),考试成绩作为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比较条件;信息科技、艺术考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但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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