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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发布时间: 2024-05-15 15:01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上接B1233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2,595,546,767.7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95,546,767.72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78,656,911.8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657,204,139.08元,其中可以转增为股本的余额为6,639,791,337.9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母公司无可供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78,656,911.87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294,937,642.47元。

    (一)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原因

    1.公司主业是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和销售,持有的油气资产全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二叠纪盆地,由美国子公司负责运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基本来自美国子公司的历年经营积累。合并抵消前,美国子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40,197,135.71元,境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为-2,940,662,066.53元。合并抵消后,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294,937,642.47元。

    2.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母公司无可供分配利润。由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且现行《公司法》《公司章程》不允许以资本公积弥补公司亏损,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现行规定,技术上暂不符合分配现金红利、送红股的相关条件。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与当时《公司法》规定一致)。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上述分红障碍的解决提供了法规条件。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解决上述分红障碍:

    1.鉴于《新公司法》即将实施,《公司章程》不应与《公司法》相冲突,故拟于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中提请审议《依法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相关内容修订为与《新公司法》一致,即“允许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2.若股东会同意前述章程修订,则董事会拟同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母公司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相关议案。

    3.争取尽早与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22)粤民终1734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23)粤01执2856号强制执行程序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面临的风险、战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发展状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条件”的条款规定,2023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3.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战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联系邮箱:xcny@xinchaoenergy.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公告。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增加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Bing Zhou先生、独立董事刘军先生、董事会秘书丁思茗女士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联系邮箱:xcny@xinchaoenergy.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10-87934800 联系人:聂鑫磊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潮能源”)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84,394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9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9,999,974.86元。扣除本公司前期发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55,795,24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4,204,730.26元。截至2016年4月28日止,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会字(2016)第45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1,553,953,785.42元,其中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2,860.6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6,500.00万美元用于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运营资金),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0,451.41万元(变更募集资金12,250.00万美元用于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运营资金),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53,379.04美元(折合人民币11,604,191.76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425,297.12美元(折合人民币249,229,493.66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546,046,189.4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655,764,834.9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64,834.91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109,718,645.47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汇兑损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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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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