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审理工作通报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年度报告”(2023.06—2024.05)显示,当前,毒品犯罪表现出毒品来源呈国际国内交织的复杂情况、“零包贩毒”仍是主要趋势等特点。
过去一年,重庆市一中法院及下辖的沙坪坝区、江北区、北碚区、渝北区、长寿区、合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十家基层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一审案件1713件(市一中法院审结43件,辖区基层法院审结1670件),占全部刑事一审案件的26.2%,依法对2134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市一中法院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二审案件287件。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远平介绍,从审判工作情况看,近年来辖区毒品犯罪呈现出毒品案件数量略有回落、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化特征明显、毒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轻刑案件比例高等特点和趋势。
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一审案件数量分别为1566件、1762件、1713件,2024年度毒品案件数量较上一统计年度略有回落,但案件数量仍在高位运行。从区域分布来看,毒品犯罪在经济发展更加活跃、人口密度相对集中的主城核心区高发多发,而在周边区县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罪名分布方面,《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毒品犯罪一共12个罪名,辖区两级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5个常见罪名,强迫他人吸毒罪等7个罪名均不涉及,案由相对集中。两级法院对1800余名被告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占毒品犯罪被判处人数80%以上,“小额”贩毒、“零包”贩毒较为普遍。
陈远平表示,由于国内不具备大规模种植毒品的条件,无法大量产出毒品原料,本地毒品来源仍以境外为主,毒品犯罪境内外勾结现象严重。作为销售终端的“零包贩毒”,通常情况下系单人作案,毒品数量少、价格低,“以贩养吸”为主。同时,大宗毒品犯罪的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明显。大宗毒品犯罪中,内部成员相对固定,彼此之间形成默契,人员之间分工明确,毒品犯罪不同阶段的信息相互独立。毒品犯罪从单人作案向协同作案转化,在制造、运输、贩卖等环节相互配合,形成毒品犯罪网络。
此外,累犯、毒品再犯比例始终居高不下。2024年度,重庆市一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审结毒品犯罪一审案件1713件2134人,被告人系累犯、毒品再犯的有602人,占毒品罪犯总人数的28%,累犯、毒品再犯情形依旧突出。(郭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