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原创
  • 社会
  • 财经
  • 体育
  • 法治
  • 科技
  • 资讯
  • 中央政法委印发指导意见:用好司法政策 呵护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24-06-05 10:10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保市场主体,政法机关应如何担当作为?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指导意见——

      用好司法政策 呵护企业发展(法治头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②)

      “要运用好执法司法政策,以稳市场主体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民事纠纷”……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要求,政法机关忠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迅速出台多项举措,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善意文明执行,尽可能减小对生产经营影响

      案例

      被执行人湖北荆州某水业有限公司在建设和扩大规模的过程中遭遇资金链断裂。后经仲裁,该公司须偿还债权人债务本息及各项费用共计40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该公司当时已面临严重的经营困境,除固定资产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如果再查封其银行账户、拍卖公司资产,公司将无法保障基本运转,荆州开发区化工污水及城南开发区30万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都将受到影响。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开发区管委会经多次研究确定了“推动某水业特许经营权转让、争取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为优先方案、法院强制执行某水业资产作为备选方案”的执行思路。2020年1月13日,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20年3月21日,剩余尾款全部缴纳完毕。法院同时解除了此前对被执行人采取的系列执行措施,全案执行完毕,各方当事人都满意。

      举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建立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强制执行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其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不是合法、是不是适当,直接关系到被执行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被执行人的生产和生活,有的甚至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强制执行这种公权力,必须保持其谦抑性、审慎性,必须在全方位监督下规范运行。

      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绝不是减小强制执行的力度,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考量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小对被执行人的权益的影响,尽可能采取对其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

      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出现了生产经营困难,怎么和衷共济、共渡难关、共担风险,这是在执行中尤其应该高度关注的问题。例如一个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一定的债务危机情况下,如果不问三七二十一就采取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那么企业就没有了喘息之机,这样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精神相背离。因此要尽可能利用多年来形成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的执行机制,集中管辖、集约式执行,把若干个债权人集中到一个法院进行多个债权人的执行和解,达成一揽子的执行和解协议,用替代性的执行方案使企业渡过难关,使企业活下去,才能真正实现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少捕慎诉,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案例

      王某某系浙江某物流公司负责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的物流。但是驾驶员收取运输费后,仅出具收条,无法在税务局抵扣税款,因此王某某想到去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冲抵税款。2018年11月,王某某通过符某某介绍,以支付票面金额6.5%开票费的方式,从他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张,用于抵扣税款,税额共计9万余元。案发后,王某某、符某某全额补缴了税款。

      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某经营的物流公司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当地为数不多可以复工的物流企业,并承接了多笔防疫物资运送业务。为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物流畅通,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虑王某某、符某某的主观恶性、犯罪数额和涉案税款全额补缴的客观实际,2020年2月7日,依法对王某某、符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经释法说理,针对性进行法治教育后,及时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刑事追诉的状态。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告
    广告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原创 - 社会 - 财经 - 体育 - 法治 - 科技 - 资讯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413458777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起源和新闻来源 新闻的起源与发展 新闻的起源和本源 新闻的起源和定义 新闻的起源与历史 新闻的起源和本质 新闻活动的起源 简述新闻起源 最早的新闻起源 新闻的起源两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