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报了全国2018至2019年度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结果,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被评为“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
据悉,福鼎交警大队作为我省获评七个(全地区唯一)县级车管所之一,经公安部层层考评、复核,荣获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评定。今年以来,福鼎交警大队共累计办理车管业务26252辆,办理驾管业务合计44387人次,受理交通违法处罚129722人次,受理事故损害赔偿矛盾纠纷223起,调处202起,调处成功率达90.58%,该大队通过“依法、热情、规范、文明、高效”的窗口服务展示公安的良好形象,得到群众的一致肯定。(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郑秀)
原标题:福鼎交警大队车管所荣获全国一等车管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