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省建设布局,科学统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以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0%;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7.79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9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三、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强化战略导向,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生态省规划,加强省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县级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强化支撑保障,确保碳达峰碳中和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二)构建绿色低碳国土空间格局。构建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严格保护森林、草地、湿地、海洋、土壤等具有重要固碳功能的自然生态系统。坚持绿色低碳、因地制宜,强化底线约束,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保护城市山水格局,构筑生态廊道,保护生态屏障,提高国土安全性和城市韧性。
(三)全面推进重点区域低碳发展。在推进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等建设过程中,深入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发挥地区产业协同联动优势,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龙岩、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含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按规定积极推进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提高全民节能低碳意识。
四、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绿色制造行动,鼓励企业实施装备低碳升级改造,推广应用清洁高效制造工艺,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动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推进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不断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