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
1、新年,放假 1 天(1 月 1 日)
2、春节,放假 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 1 天(5 月 1 日)
5、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
共计11天,只有在上述括弧当天加班才能符合三倍加班工资的条件。
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最终以国家安排为准。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 月 4 日),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 月 1 日),不满 14 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 1 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 月 1 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如果你符合条件没有享受假期,公司不需要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