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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餐饮从业人员戴口罩成法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24-07-22 05:36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2月1日起,泉州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成为法定义务。根据我省1月21日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从2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泉秀街、田安路、浦西万达广场等多家餐饮店发现,大部分餐饮从业者均能按规范佩戴口罩。泉秀街一餐饮经营点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无论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还是从规范经营的角度看,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都有利于餐饮店打造卫生健康的口碑,有利于长期经营。

      采访中,多数市民朋友对该规定也持欢迎态度。市民王女士认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顾客入口的食物,《规定》从立法的层面,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戴上口罩,让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心、放心。

      据了解,《规定》全文共有四条,对公众关心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经营主体应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前款所称餐饮经营主体,是指饭店、宾馆、有固定店铺的小餐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

      餐饮经营主体应当落实本规定,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行业协会监督以及媒体舆论监督。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

      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记者陈云青)

    原标题:餐饮从业人员戴口罩成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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