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吴洋) 为了方便乘客下车,网约车直接将车停在了机动车道上,结果乘客开门时没注意观察,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导致骑车人轻微受伤。交警介入调查后认定,网约车驾驶员和乘客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日,胡某驾驶网约车沿南京中山北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戴家巷路口时,将车辆直接停在了机动车道内。随后,坐在后座的乘客打开车门准备下车,结果将骑电动自行车路过的黄某撞倒在地,好在车速不快,黄某只是轻微受伤。六大队交警接报赶到现场,经查看公共视频和询问当事人后,认定驾驶员胡某未在规定位置停车下客,乘客黄某未确保安全再打开车门导致了事故发生,据此,网约车驾驶员与乘客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就此提醒,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30厘米,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驾驶人还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此外,交警建议采用“荷兰式开车门”法。“荷兰式开车门”法即开车门时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这样上半身会随之惯性地转动,头部的自然转动使眼睛能够及时关注到车后的情况,从而减少视觉盲区。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