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岁末年初,数九寒冬,邵武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却温暖如春,刑事被害人江某某拿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检察机关主动伸出援手,我的心里特别感动,对今后的生活也有了信心和勇气!”江某某激动地说。
2015年7月25日,江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叶某驾驶的无牌无证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叶某驾车逃逸。案件判决后,江某某通过诉讼一直无法得到相应赔偿。邵武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在接待江某某来访后,主动告知并帮助江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同时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了解,被害人江某某系低保贫困户,事故造成江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因在家休养治疗无法继续务工,家中五口人仅靠妻子一人维持,江某某的医疗费用全是向亲戚朋友所借,共欠债23万余元。肇事者叶某某负本案的主要责任,邵武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其应赔偿316446.16元给江某某,但叶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赔偿能力,至今未能支付。在核实情况后,邵武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邵武市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促进了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稳定。2018年以来,邵武市检察院共办理3人3件司法救助案,共发放救助金12万元。
原标题:邵武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