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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着力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质量和能力

    发布时间: 2024-04-01 17:49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省残联印发“爱心助残驿站”工作指导手册

      着力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质量和能力

      近日,省残联印发《福建省“爱心助残驿站”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爱心助残驿站”运行,着力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质量和能力,要求各地残联勇于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爱心助残驿站”效益。

      “爱心助残驿站”是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和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指导手册》明确,“爱心助残驿站”依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或助残社会组织,负责履行管理责任。同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基本标准,以及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并明确资金来源。

      康复服务方面,每年补助1万元,由基层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残疾人开展经常性健康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康复训练指导等基本康复服务。开发就业岗位方面,“爱心助残驿站”安置残疾人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可向当地残联申请每人每年5000元的就业岗位补助(每个驿站补助岗位不超过2个)。文体娱乐服务方面,每年补助残疾人文化进社区1万元,为残疾人提供扶残助残政策宣传,开展适合残疾人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经常性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服务,适当配置残疾人宣传文化、康复健身必备的用品,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和社会扶残助残的文明新风尚。日间照料服务方面,符合相关条件的驿站,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困难残疾人不低于4000元/人·年、其他残疾人不低于2000元/人·年的标准对驿站给予补助。在购置康复和托养设备服务方面,补助每个“爱心助残驿站”2万元,用于康复和托养设备购置。助餐服务方面,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膳食供应,且保证营养合理、均衡,对不能前往“爱心助残驿站”用餐的残疾人提供送餐服务。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联络员的作用,组织发动邻里互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开展送餐、探访、关爱帮扶、精神慰藉等经常性的志愿服务,营造人人关心关爱关注残疾人的助残氛围。

      据了解,全省目前建有484家“爱心助残驿站”,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文化宣传及助餐等综合服务,先后为13255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解决了部分残疾人吃饭难的问题;开展康复服务累计89516人次,安置619名残疾人就业。(记者 何祖谋)

    原标题:省残联印发“爱心助残驿站”工作指导手册 着力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质量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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