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总工会对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会委员会、福建省南安市贻庆食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南安市南益电脑针织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3家单位(企业)上榜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推荐名单;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工会小组、泉州市三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外贸部工会小组、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供应中心工会小组、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南安片区南安乐峰工会小组4家单位(企业)上榜福建省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名单。
据了解,2020年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由省总工会为主起草的《“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DB35/T1903-2020)和《“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DB35/T1904-2020)两个省级地方标准,为“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和评定提供了标准保障。该标准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福建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规定为基础,明确了建家工作和评家工作的主体,规范了“职工之家”“职工之家建设”和“模范职工之家”的术语和定义,并将工会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分类,纳入“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和评定的范畴。
《建设规范》规定了“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的总体原则,以及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基础建设、满意测评等6方面的内容,解决了基层工会“为什么建、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评定规范》还规定了“模范职工之家”评定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要求、评定指标、评定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设置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3类“模范职工之家”以及“模范职工小家”的考核验收评分表,使各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工作能够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记者 李杨瑜)
原标题:南安多家企业拟获省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