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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首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成功办理

    发布时间: 2024-03-20 05:45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闽南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赵晔婧 闽南网记者 梁政 文/图)今年10月,漳州市租售一体化平台“二手房资金监管系统”正式启动运行。近日,首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通过租售一体化平台,顺利在漳州农商银行元南支行办理。这标志着漳州市由政府部门主导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正式落地,成为漳州市二手房交易的又一便民利民新举措。

    漳州市首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成功办理

      按照新的服务模式,市民购买二手房屋,基本实现交易环节业务的线上办理。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后,买方将购房首付款转入指定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方贷款银行在转移登记完成后将贷款划入资金监管账户后,按协议约定条款进行拨付。

    漳州市首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成功办理

      该笔业务的顺利办理,代表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易资金最安全、最坚实的“防火墙”成功树立,破解交易中“证款先后”难题,消除交易双方顾虑,有效防止经纪机构挪用房款、吃差价等违规违法行为。交易双方选择二手房资金监管,不仅交易安全得到保障,交易环节也更加流畅便捷,省时高效。监管资金转入监管账户或划出监管账户都有短信通知交易双方当事人,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和透明,银行在监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极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便民服务。

      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秩序,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服务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原则上应进行交易资金全额监管。若约定支付的定金在交易完成后转为购房款的,应一并存入资金监管账户;买方在选择贷款银行时,应先了解是否有开展资金监管业务。

      据漳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漳州市区(芗城、龙文)部署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首批7家商业银行中,漳州农商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4家银行已完成系统测试、业务流程梳理、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其他3家监管银行农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正在部署中。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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