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海沧的田间地头,一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富村山居图”,在眼前徐徐展开:山水田园风光美不胜收,农村集体经济与涉农企业欣欣向荣,村民生活安全感幸福感满满……
近日,海沧区检察院主要领导走进东孚街道后柯村,为村两委开展理论宣讲,详细阐释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的职责使命、工作重点、具体举措,推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为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海沧区检察院干警还在后柯村开展反诈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村民们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这是海沧区检察院积极服务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作为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国家六部委确定的“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海沧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近年来,海沧区检察院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在乡间田野上书写新的希望。
守平安
主动靠前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天我们在村里就李某某盗窃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去年9月,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听证会在李某某所在村庄举行。
会上,检察官就审查认定李某某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案件定性和拟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说明。侦查人员、网格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和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十几名村居代表、社区民警和党员代表到场旁听。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李某某当场宣读悔过书,进行深刻反省并保证不再犯罪。
“我们积极对接社区网格,联合网格员就村民对本案的看法开展实地调查,共随机走访了7位村民。”据介绍,大部分村民表示,李某某偷手机的行为是临时性、偶发性的,且事后已归还物品并取得谅解,可以以教育为主,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回应解答了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案件办完整、法理说到位、普法做到家的“一条龙”司法服务。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一直以来,海沧区检察院主动靠前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方面,海沧区检察院依法打击影响农村稳定以及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不止于简单就案办案,一诉了之,而是将矛盾纠纷化解放在首位。
产业兴旺,是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发展的基础。2023年来,海沧区检察院共办理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盗窃等侵害涉农民营企业利益案件10件15人,追赃挽损10万余元,根据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同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涉案企业建章立制,已推动相关单位整改问题20余项,建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2个,齐心协力,共同铺就富民之路。
暖民心
全链条式司法救助传递关怀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既是暖民心的系统工程,更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如果不是司法救助,我这伤可能会拖垮这个家。”日前,在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区妇联工作人员回访黄某某时,黄某某这样感慨道,“我有病在身,眼下全靠妻子打点零工养家。检察官走访调查后,不仅送来了司法救助金,还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区妇联等部门给我们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关心孩子们的读书就业问题,家里的生活压力减轻了不少。”
2022年,黄某某在工厂被人打伤,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黄某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案件摸排发现本案的司法救助线索后,依法调取起诉书、一审刑事判决书、法医鉴定等相关材料,并主动联系申请人及其原刑事案件法援律师提供相关材料。最终,决定对申请人黄某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人民币5万元,同时也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加大救助力度。
如何让司法救助从“一次救助”延伸为“长期关怀”?据了解,海沧区检察院与区乡村振兴局积极开展协作,形成“2+N”司法救助模式,开展多元综合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