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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案件生效证明法院将不再开具了

时间:2024-01-18 09:17 | 栏目:体育 | 点击:

  有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在法院判决后如要申请执行、退诉讼费用或申请再审,你得先到案件受理法院开具案件生效证明。在去年年初,石狮法院规定无需再次开具此项生效证明。而今,福建省范围内的所有法院也均已无需开具此项证明。此外,石狮法院还可为当事人提供福建省有关案件的生效情况查询,这是石狮法院推出的又一诉讼便民举措。

  据了解,在以前当事人如要向法院申请执行、再审或退诉讼费,一定要提供案件的生效证明。为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从去年1月起,石狮法院根据省高院的相关要求,对“案件生效证明”工作提出“让群众少跑一次”的要求,不再开具此项生效证明。从6月1日起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在福建省法院内也都不再开具此项生效证明,只需凭身份证即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再审或退诉讼费。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福建法院大数据平台即可查询案件的生效情况,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石狮法院还设置协理岗为当事人提供了跨域查询服务。当事人可通过石狮法院查询到福建省相关案件的生效情况,当事人也不用因此再跑一趟外地法院,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司法服务的高效便捷。(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李少雄)

原标题:注意!这张证明法院不再开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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