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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镕案终审宣判,有期徒刑实刑、缓刑还是无

时间:2024-02-06 21:15 | 栏目:财经 | 点击:

2017年8月25日,韩国法院对三星太子李在镕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为接班三星贿赂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此外还犯下贪污、作伪证等罪名,判刑5年。2018年2月5日,李在镕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并当庭释放。今年8月29日,三审法院将对李在镕案作出终审宣判,法院会作出什么判决呢?有期徒刑实刑、缓刑还是无罪呢?

从韩国法院判决朴槿惠案来看,有时做“加法”——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获刑24年、二审获刑25年,有时做“减法”——国情院受贿案一审获刑6年、二审获刑5年,有时做“等法”——违反选举法案一审、二审均获刑2年,目前共获刑32年。从韩国法院对李在镕案一审、二审来看,二审做了“减法”。所以,韩国法院对李在镕案三审进行宣判,既有可能做“加法”,也有可能做“减法”,还有可能做“等法”。个人认为,最大可能是做“减法”。

如果韩国法院做“加法”,李在镕可能被判实刑,就像一审判决结果一样,虽然5年有期徒刑对李在镕来说有些长,但两三年有期徒刑的实刑也是可能的。不过,因为韩国目前正在受到日本制裁,急需三星为韩国经济做出贡献,所以,李在镕被判实刑的可能性很小。

如果韩国法院做“减法”,李在镕可能被判缓刑,或者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半,缓刑4年;或者判决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2年。这都是做“减法”,这种可能性最大。因为:一方面,韩国需要三星,需要李在镕尽快以正常身份投入工作;另一方面,从李在镕二审获得缓刑之后的情况看,至少已经两次受到韩国总统文在寅的接见。不管如何做“减法”,韩国法院不可能判决朴槿惠无罪。

如果韩国法院做“等法”,那就不用多说了,李在镕只需要继续“缓刑犯”的日子就行了——从2018年2月5日被判缓刑4年,当庭释放,到现在李在镕已经度过1年多“缓刑犯”的日子,再过两年多就可以彻底解放了。

当然,李在镕案的终审判决,还要受到朴槿惠案、崔顺实案尤其是朴槿惠案的影响。朴槿惠对韩国法院的判决毫不在意,但李在镕对韩国法院的判决肯定在意——实刑,李在镕无法接受;缓刑,当然是年限越短越好;无罪,肯定不可能。(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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