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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舵招行9年的原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处死缓,处

时间:2024-02-06 13:25 | 栏目:财经 | 点击:

原标题:掌舵招行9年的原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处死缓,处罚金逾3亿元

据央视新闻,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鉴于田惠宇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减轻处罚。

图源:央视新闻

鉴于上述原因,法院对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非法收受财物2.1亿余元,非法获利逾2.9亿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惠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田惠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

此外,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元。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非法获利807万余元。

田惠宇“掌舵”招商银行长达九年

田惠宇是在2022年4月22日的招商银行公告里被宣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而在此公告公示前四天,即2022年4月18日,招商银行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田惠宇先生免职的议案》,同意免去田惠宇的招商银行行长、董事职务,另有任用,田惠宇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同时同意由王良主持招商银行工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王良上任招商银行行长后,曾在业绩交流会上对田惠宇落马一事进行回应。2022年10月31日,王良称:“原行长田惠宇案件是个人事件,与招行没有直接的关系,要把田惠宇个人违法违纪与招商银行区分开来。”

公开简历显示,田惠宇1987年7月从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教育背景显示,他曾留洋镀金,2002年10月获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2013年5月,田惠宇加入招商银行,时年48岁的他从上一任行长马蔚华手中接棒,直至2022年4月18日卸任。在田惠宇“掌舵”招行的九年间,招行的资产总规模实现2.3倍的增长,即从2013年末的4.02万亿元,发展到2021年末的9.25万亿元。招行股价也一路走高,总市值超过万亿大关。

作为国内银行业的“零售之王”,招商银行备受市场关注。据其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招商银行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91.23亿元,同比减少56.6亿元,降幅1.64%;利润总额1766.06亿元,同比增加114.93亿元,增幅6.96%;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466.02亿元,同比增加85.9亿元,增幅6.22%。截至2月5日收盘,招商银行(600036.SH)股价报30.71元,当日涨幅达1.59%,总市值超过七千亿元。

采写:南都记者 赵唯佳 发自上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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