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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废止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

时间:2024-09-12 07:40 | 栏目:科技 | 点击: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提请废止《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的议案。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在初审报告中指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自1998年实施以来,为规范我市当时暂住人口管理、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定施行近20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对法规进行相应修改,有效维护了法制稳定,推动流动人口行政管理工作在法制轨道上有序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逐步向社会治理和服务保障转型。2016年1月实施的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取消了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强制办理调整为自愿登记,并强调信息动态采集,突出公共服务事项,扩充保障服务内容。

  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确立的以暂住证制度为基础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已不适应新的社会治理要求,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初审认为,新出台的《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在落实改革要求的同时,适当借鉴、吸收了我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创设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综合信息平台等具体规定补充了管理实践中的不足,基本能满足新形势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现实需要,条例可以直接适用于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域。

  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及时废止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将为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营造统一高效法制环境,防止在行政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法规冲突。同时,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实现服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对该条例中过于原则的规定或我市服务管理中的具体问题,通过实施办法或细则等方式进行细化完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针对性和实效,确保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条例的规范下稳步推进。(记者 詹文)

原标题:做好流动人口服务营造高效法制环境 厦门拟废止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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