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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鼓励企业职工留石过年“十三条”

时间:2024-09-10 10:10 | 栏目:国内 |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稳工稳产工作,助力企业“不停工、晚停工、早开工”,近日,石狮出台《2024年“留石迎新·与狮俱进”稳工稳产十三条措施》,从支持企业稳工稳岗、鼓励企业拓岗引工、优化节日配套服务和加强用工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鼓励企业职工留石过年。

  支持企业稳工稳岗——

  单家企业最高奖补20万元

  支持企业稳定生产。对经当地工信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2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4年2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见习的我市用人单位,按最高392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给予留石返石加分激励。春节期间(202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留石过年或于2024年2月24日前返石返岗的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对象,在当年度参与积分申报时,分别一次性给予20分、10分的积分奖励。

  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于2月18日前由户籍地返岗的非福建户籍在岗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职工(以1—2月份连续缴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为准),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返岗补贴。

  鼓励企业拓岗引工——

  举办新春公益招聘系列活动

  鼓励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泉州市各县(市、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泉州市外户籍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引进1人1000元的奖励补贴。

  奖励企业员工“以老带新”。对我市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石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引工补助,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帮助企业招聘30人以上、20人以上和10人以上的老员工,由人社部门分别授予“金牌引工大使”“银牌引工大使”和“铜牌引工大使”的称号。

  提供求职招工服务。举办新春公益招聘系列活动,包括线下现场大型公益招聘会、线上招聘会、赴劳务市场及劳务协作站开展对接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市内、省外4个维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及留石人员求职双向保障,促进节后复工复产。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赴外地招聘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

  优化节日配套服务——

  提升留石过年获得感幸福感

  组织春节“千里送暖”活动。即日起至正月廿九,组织我市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员工慰问、暖心接返等活动,向当地的在石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企业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组织企业提前下沉当地村(社区)一线,“点对点”开展劳务对接,鼓励企业为新老员工提供包车、包列、包机接返服务。

  开展暖心关爱活动。“两节”期间,举办线上工会会员日抽奖活动,对春节期间留石的外来务工工会会员开展送思想文化、送关爱温暖、送岗位技能、送年夜饭等系列暖心活动。鼓励教育部门和妇联关心关爱来石务工人员子女,通过多种形式丰富留石过年人员子女节日生活。开展返乡大学生研学研修、关爱外卖从业人员暖心行动等,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增强归属感。

  推出春节惠民举措。统筹各大商圈、商超、大型酒店、服装品牌店、餐饮商户等资源,涵盖餐饮、服饰、居住、休闲等重点消费领域,打造惠民、利民的专场促销满减消费活动,推出年货餐饮折扣、大型服装(鞋帽)特卖会等活动。春节期间全市“智慧停车”项目实施随机减免;全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公园等公共文化场馆及设施免费开放,提升留石过年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加强用工服务保障——

  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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