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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天津限行最新消息:天津除夕限号吗?

时间:2024-01-31 16:51 | 栏目:社会 | 点击:

  除夕不限行!

  据“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消息

  新春佳节将至

  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

  温馨、便利的

  道路交通环境

  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

公安交管部门制定出台

春节期间11项便民服务举措

↓↓

01

除夕当日机动车尾号及外埠、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不限行

  为便利群众在除夕当日交通出行,2月9日(除夕)当日,我市实施机动车尾号及外埠、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不限行措施,与春节放假调休相连,自2月9日至2月18日(除夕至初九)连续10天不限行。

02

联合市城管部门继续推出便利停车服务举措

  为满足市民春节期间停车需求,2月9日至2月17日(除夕至初八),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通行秩序的前提下,市民可以在各大超市、菜市场、临街商铺以及有条件的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单排顺行停放车辆。

  上述措施是在春节期间采取的临时举措,在此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便利停车不是“随便停车”,便利停车的前提是车辆停放不能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或产生安全隐患。请勿出现以下行为:

  (一)在严管路及开放式景区道路等路段违法停放;

  (二)在城市快速路主路、主干道路、桥梁、地道、涵洞以及车辆停放造成缓行或拥堵的路段违法停放;

  (三)斜列、垂直于路边停放;

  (四)双排或多排停放;

  (五)占压盲道、人行横道,占用消防通道停放;

  (六)在影响公交场站、消防设施等公共(应急)设施正常使用的地点停放;

  (七)在道路交叉口、网状线范围内停放。

  春节期间,群众驾车出行增多,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巡查疏导,依法对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03

对外埠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发生的9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教育纠正”

  2月9日至2月17日(除夕至初八),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发生以下9类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并监督纠正后,予以放行。

  (一)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误入单行路禁行方向,违反单行路行驶管理规定的。

  (二)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禁左通行标志指示的。

  (三)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四)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进入导向车道后未按规定行驶的。

  (五)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五交叉以上路口通行规定的。

  (六)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道路交叉口压越实线的。

  (七)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非刻意、恶意鸣喇叭的。

  (八)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景区、商圈、入住酒店宾馆周边违反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经提示及时驶离的。

  (九)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查确认具备相应有效证件的。

04

便利轻微型货车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2月9日至2月17日(除夕至初八),持公共服务类、零散运输类及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皮卡车通行码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可全天候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

05

高速公路禁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为服务保障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涉及我市的具体措施为:自2月9日(除夕)0时至2月17日(初八)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相关凭证和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我市高速公路行驶。

06

广泛及时发布道路出行信息

  春节期间,公安交管部门运用大数据分析交通流量,提前发布除夕、初二、初五、初八等重要时间节点道路通行情况预测,并将通过互联网地图导航平台、天津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天津交警”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我市高速公路、重点道路、热点商圈景区的道路通行状况,交通管制及分流引导措施、恶劣天气提示、交通安全知识,服务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春节期间出行。

07

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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