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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女孩母亲:男方太强势 女儿精神恍惚哭笑无常

时间:2024-01-30 11:00 | 栏目:社会 | 点击: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2月26日将二审开庭,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甄女士将首次作为公民辩护人参与阅卷和庭审。此前,甄女士和辩护律师正式向阳高县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中,披露了案情关键细节称两人未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近日女方母亲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忆了案发当天女方的经历,称本来是喜事好事,但男方家人太强势。

  有鉴于此案的广泛关注性和典型意义,相关律师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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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状披露

  男子称双方交往3个多月,曾多次到婚房有亲密行为,

  “当日双方未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2023年5月1日,在中间人见证下,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在阳高县举行订婚宴,男方给了女孩一半彩礼10万元(迎娶时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金戒指,甄女士夫妇还承诺结婚一年后,面积90多㎡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5月2日,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关系”。5月5日,甄女士的儿子席某某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立案调查,后被刑拘。6月被起诉到阳高县法院,8月开庭,12月25日一审被以强奸罪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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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作为刑事案件的公民辩护人,她已基本完成阅卷,“大概看了全部,但不允许复制,要全记住太难了,两个人的口供完全不一样。”

  上诉状中披露,在订婚前,男女双方3个月的交往期间,两人感情深厚甜蜜,曾实施亲嘴、搂抱、触摸等亲密行为。目前,婚房内仍保留不少女方的个人衣物,比如文胸、袜子,还有发卡等。

  甄女士称,按儿子的说法,案发时双方自行脱掉衣服,之后没有实质性性行为。从案卷中反映的信息来看,女孩称两人原本在两张床上,后被强行脱下衣服侵犯,期间感到下体疼痛,事后为逃离现场实施了点燃窗帘行为。

  甄女士表示,女孩在卷宗中说,事发过程中她一只手被按着,没有其他殴打和威胁行为;事后在医院体检显示处女膜完整。

  席某某在上诉状中称,他仅是下体有接触,并未进入。

  上诉人的这一供述内容与女方身体检查鉴定意见完全相符。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送检的女方内裤、下体擦拭物上可疑斑迹中,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席某某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采集完以后,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做出了鉴定,并没有检出被告人的精斑成分,只是在床单上发现了精斑。

  案发现场

  对此,甄女士认为,这也有可能是陈旧性的精斑。“5月2号发生关系,5月5号警察拿走的床单,5月5号我儿子被拘留。”

  >>>女孩母亲回应

  “一切交给法律,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近日,女孩的母亲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开庭宣判当日,母女俩均未参加。

  “从报案录取信息,我们一直没去过法院,因为一切都交给法律了,宣判后法院通知了我们。咱们有理在那,不用请律师,我认为法律是公正的,我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女孩妈妈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这个判决结果不是他们(男方)不满意吗?我们接受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传的说我女儿结婚了,骗婚、诈骗等等,法院都调查了,这都是谣言。”

  受访中,女孩母亲详细说明了案发当天,她为什么会最终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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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号订婚,当天晚上席某某还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孩子们也是在饭店里请的我;5月2号回门,我们这里习俗是请女婿吃饭。回门宴后,两人把我送回来,席说要交他们楼房的水电费,我说那去吧,两孩子来来往往挺好的。”

  “5月2号下午6点多,我做好晚饭给我女儿打电话,让她回来吃饭,一打电话,我女儿伤心地嚎啕大哭,告我说‘妈,我让席某某强暴了。’

  案发后,席某某开车送她女儿回家,把她女儿的手机夺走,“这时候他把她的手机还给我女儿,他把我女儿强制着,她身不由己。”

  女孩母亲表示:“我们忙活招待客人,我们家那时候亲戚还很多,她几个哥哥都在,我害怕女儿这么一哭,怕家里吵着闹,我就安慰她说别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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