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原创
  • 社会
  • 财经
  • 体育
  • 法治
  • 科技
  • 资讯
  • 泉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发布时间: 2024-05-19 21:46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闽南网3月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民生工程补短板的重要任务。近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将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目前各地住住建部门正在排查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另悉,今后,泉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按规定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早在今年1月底,泉州市住建局就下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针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各地住建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摸清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是否符合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要求或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泉州市直中心市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由泉州市质安站负责开展排查工作。

      泉州各地住建部门将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进行监管落实,同时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责令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泉州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督导和评估,并适时针对重要城镇小区和工程建设管理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未按规定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抢办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单位,将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应负责任。

      另外,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还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1月底,该局已决定成立泉州市教育系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该局将负责治理联合办公室工作,配合泉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做好相关情况摸底、移交等工作,并按规定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告
    广告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原创 - 社会 - 财经 - 体育 - 法治 - 科技 - 资讯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413458777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起源和新闻来源 新闻的起源与发展 新闻的起源和本源 新闻的起源和定义 新闻的起源与历史 新闻的起源和本质 新闻活动的起源 简述新闻起源 最早的新闻起源 新闻的起源两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