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全文公布如下:
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协同发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全市各地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对服务龙岩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对聚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持续优化地方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完善市县两级政府承担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调整优化乡村振兴、文物保护、疾病预防控制等管理体制,推动部门间有机协调、协作协同。
2.推进相关领域机构和体制机制改革。调整优化开发区管理体制,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实现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逐步交由属地政府承担。
3.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和便民服务,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持续推进新罗区雁石镇、永定区高陂镇、长汀县河田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适时在全市推广。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将上杭县古田镇、漳平市永福镇等增列为省定经济发达镇。
4.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规范编制权责清单并依法对外公布,逐一明确权责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确保权责清单和“五级十五同”目录一致。全面开展政务事项办事指南调整和审批系统标准化改造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新立、修订或废止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梳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探索推进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县乡职责边界,规范“属地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动县直部门将相关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强化乡镇(街道)对县直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能。探索建立特殊区域权责清单制度。厘清特殊区域具体行政职权及其与属地政府部门的权责边界,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职责关系。
5.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6.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委托)程序,加大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梳理并公布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